泸州市司法局召开《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3月7日,泸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视频会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玉兰在线主持会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市民代表、市政设施维护人员,物业服务、建设、施工、设计、监理企业等29名代表分别在市司法局和区县司法局参会。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政协人资环委应邀出席。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介绍了《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代表们围绕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等内容各抒己见,提出意见建议。有的代表建议出台相关规范,制定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指南和指标要求;有的代表认为目前小区公共设施虽符合标准但不具有实用性,建议开发企业和审批单位要更大程度地注重实用性;有的代表指出物业服务权人是否属于经营权人的界限不明确,应当厘清权责范围;有的代表指出应当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海绵城市的概念,让实施时的“四同步”得到落实。代表发言既有对草案条款的意见,也有对制度设计的建议,充分反映了大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和期待。
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室同志感谢代表们关心关注立法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要求起草组综合论证、充分吸纳代表们的中肯建议。何玉兰表示,市司法局将根据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让条例更科学、可操作、可实施。
据悉,《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结合泸州实际,设置了多措并举推进工作的条款。明确了市、区县人民政府在鼓励推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方面的责任,用法规条文将泸州创新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监测、管理、评估的经验进行固化,这些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