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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接受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二次供水泵站(房)、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批次)第二期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1.1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二次供水泵站(房)、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批次)第二期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1.3采购内容:负责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等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招标代理工作。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哈尔滨市二次供水泵站(房)、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批次)第二期全部招标工作完成。1.5预算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取费标准的80%。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39 号)文件取费标准的80%。3.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00至2022年3月14日16:00(北京时间)。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1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3月17日9:00时6.2递交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17日9:00时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